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(2022年第52号)
当前我县发现阳性病例,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,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2022年7月8日,新增部分高风险区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高风险区。
二、中风险区。 三、低风险区。 高风险区执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封控措施,中风险区执行“人不出区、错峰取物”等管控措施,除此以外低风险区,执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等防范措施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。疫情期间,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 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(指挥部) 2022年7月7日